“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”这句话,早已人尽皆知,变成每一个驾驭人悬在心头的一句话。可前天晚上,鄞州的一名驾校教练却“知法犯法”,酒后驾驭被交警逮个正着。
2月15日晚上7点多,鄞州区公民路公民桥北侧警灯闪耀,交警正在这儿设卡整治酒驾。
刚开始查看一切正常,一些被查的司机还和交警玩笑:“这么早,谁会酒驾出门啊?”
然而在十多分钟后,新鲜的一幕发生了:一辆由南往北行进的白色教练车见到警灯闪耀的卡点后,俄然放满了速度,随后公民桥上停下。一个身影从驾驭室里跳下。
这一行为引起了交警的注意,他们当即上前进行盘查。在攀谈中,驾驭人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。
合理交警预备带他到警车进步行酒精检测时,驾驭人一把推开交警,撒腿就往回跑。
两名交警紧追不舍,和驾驭人“赛跑”了一公里后,总算在邱隘陆家新村的一小胡同内,一把抓住了人。
经检测,驾驭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56mg/ml,属酒后驾驭。
驾驭人姓王,是鄞州一家驾校的教练。他说平常是不喝酒的,当晚在姐姐家吃饭,一时快乐,喝了几杯56度的白酒。
“我是老驾驭员,仍是教练,当然晓得喝了酒不能开车的。”王师傅一脸懊丧,“平常我也常常教育学员‘开车不能喝酒’,想不到这次自个却知法犯法了。”
(尤畅)